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 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