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时效是二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时效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
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次数法律没有规定,夫妻一方离婚后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一般不得阻止其探望,其拒绝探望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强制执行的次数以及时间都没有要求。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