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屋卖方的法律风险有: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购房者逾期或者无力支付房款的风险;购房者毁约的风险;购房者违规操作存在欺诈行为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律师解答
房屋买方的法律风险有:1.产权不清晰,导致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2.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
3.手续不全,无法办理两证,不能对外交易。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价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有:房屋不具备正当交易的条件;购买人要求提前过户、尾款延后支付出卖人资金链断裂;交易双方未实行资金监管导致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出卖人恶意搭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