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签补充协议怎么办
律师解答
解析:
倘若开发商拒绝签署补充协议,您有权与之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选择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原有的合同关系。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涉及合同的重心问题如质量标准、费用价格以及履行地点等事宜尚未做出任何具体约定又或者是缺乏明确描述时,他们应当遵循自愿原则通过磋商达成补充协议。
然而,若经过多轮努力仍然未能就那些关键性条件达成最终的补充协议,那么,有关方应当依据原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或者是依据长期以来形成的商业惯例来确定相应的权责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