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全资子公司是否设立董事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全资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就全资子公司来说,只有一个法人股东,只受一家母公司控制。规模较小的公司,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律师解答
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董事会之后,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全资控股子公司,能够设定董事会,也能够只设立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