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危房改造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律师解答
危房改造找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批,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性住房的;
(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三)1982 年12 月31 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四)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五)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危房改造找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批,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性住房的;
(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三)1982 年12 月31 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四)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五)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