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婚证丢失不影响离婚办理,可申请补办结婚证。分析说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后,会补发结婚证,之后便可办理离婚。
提醒:若对方拒绝配合补办结婚证,且双方关系极度恶化,应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解答
具体操作:1. 若选择补办结婚证后离婚:
- 双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后,会补发结婚证。
- 补办完成后,双方可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如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 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
-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开庭审理。
-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出具离婚判决书。该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若遇到对方拒绝配合、法院调解失败等困难,应及时咨询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律师解答
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看,结婚证丢失后办理离婚,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
选择方式:
- 若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且愿意补办结婚证,可选择第一种方式。
- 若对方拒绝配合补办结婚证,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可选择第二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