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债权转让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2-04-06来源:网络336 人看过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国有资产债权转让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我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由国务院决定。

 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临时评估机构(以下统称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占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前款所列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占有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占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大多都体现在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国有企业当中,对于确切的市场价值和国有资产的严格的监管主要是来自于资产评估的这种方式的。这可以为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提供比较准确的科学数据,有利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些比较有实际意义的监管措施。

资产收购与直接股权收购的差异

资产收购和直接的股权收购有什么差异呢?将在文中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资产收购和直接股权收购的差异,希望对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1、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2、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3、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4、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对于资产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资产都应按资产收购清单中的交易资产名称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应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而股权收购不论是采取股权支付、还是非股权支付或者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对收购的股权一律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


上市公司并购的规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

公司并购基本流程介绍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能不能一并转让

    律师说法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会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不得独立于主债权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债权抵押。 相关阅读:债权转让

  •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怎么样呢

    律师说法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则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对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

  • 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说法 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的行为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相关阅读:个人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能不能一并转让

      律师说法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会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不得独立于主债权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债权抵押。 相关阅读:债权转让

      2022-04-06 阅读:147
    •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怎么样呢

      律师说法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则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对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

      2022-04-06 阅读:155
    • 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说法 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需要满足的条件为:该债权是合法有效的,该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的行为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相关阅读:个人

      2022-04-06 阅读:144
    • 债权转让的效力问题是怎样的呢

      律师说法 债权转让的效力问题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对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 相

      2022-04-06 阅读:143
    •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都有什么效力

      律师说法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效力为:如果是全部转让的,则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偿还债务,原债权人脱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相关阅读:公司

      2022-04-06 阅读:152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