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权质押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后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关阅读:动产质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动产质权可以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的动产质权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应当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质押适用善意取得。股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在质押登记错误时,受让人对股权质权可以“继受的善意取得”,登记行为具有公信力,质权人和股东均享有信赖保护。 相关阅
律师说法 质押可以主张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人将质押的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出于善意的可以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动产的所有人可以依法向无权处分人进行索赔。 相关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质押后,若是未在约定期限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在我国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可以转让。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