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屋过户需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并需准备以下材料:出卖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对于买受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地产买卖合同,需
律师说法 拆迁前老人过世房子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继承人应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
律师说法 被保全的房子无法买卖。进行房产交易需要房屋产权明确,具有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不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