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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小孩抚养权可否不付抚养费?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放弃抚养权还是要给抚养费。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父母双方是可以先行协商,通过签订协议书,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想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
2、根据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夫妻离婚之后一般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算另一方放弃抚养权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
所以由此可知,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给予的抚养费标准都是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参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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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能变,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变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相关阅读:离婚后孩子
律师说法 子女抚养权归自己但是对方不让迁户口可以报警,不能起诉,因为这并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相关阅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