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人民法院对于义务人应当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等。相关阅读:裁定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裁定停止执行的情形分别有: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对于当事人所申请的伤残赔偿金,我国人民法院是可以对义务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律师说法 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所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进行执行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
律师说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先予执行的范围如下: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