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质押权的标的的类型有动产和权利,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权利质押,该权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如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相关阅读:债权的基本含义的分类有哪些
债权的基本含义的分类如下: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不同在于:质押的标的不同;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对于质权的保全和实现的方式不同。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相
律师说法 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成立的条件不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占有的条件不同;权利的实现不同等,根据相关规定应当是留置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
律师说法 质押权和质权是一样的,质押权就是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