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环卫工人工伤如何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环卫工人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赔偿分为一到十级,是按照相关的等级进行划分。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计算出劳动者工伤最终赔偿的金额。
一般轻微工伤只需赔付医疗费,需要住院的还要赔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二、工伤赔偿协议注意事项
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赔偿错漏。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发生。
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因此,公证处在办理工伤赔偿协议公证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书,因为职工所受伤害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时才可获得工伤待遇,企业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如果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企业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失去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的基础。
工伤是有赔偿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说用人单位有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参保,那么就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动者。
相关内容: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职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五到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续订。是七到十级的,如果第一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企业和职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可以终止合同;如果第二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职工要求续订合同,企业必须续订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根据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多少,才能确定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能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则用人单位就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优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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