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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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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基金托管人在下列情形下会被取消托管资格:不再具备法定的托管条件,或者未能勤勉尽责,在履行法定的职责时存在重大失误,且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影响所托管基金的
律师说法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来逃债的;或者已经丧失商业信誉的等。 相关阅读:债权人行
律师说法 基金管理人的违规募集行为包括:将其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来从事证券投资;利用基金财产为不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牟取利益的;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