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的要求,可以用于出资的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以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相关阅读: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使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资产,非货币资产的价值若是被高估的,设立时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使用非货币资产的股东应当及时转移财产权。 相关阅读:用
律师说法 认定股东出资不足,若是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可以以银行进帐单来证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相
律师说法 认缴出资的规定有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认缴的比例以及实缴的期限均由股东之间协商决定。 相关阅读: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