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电动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定责,若是当事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阅读:行人闯红灯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行人闯红灯发生事故的,根据过错责任需要承担责任,若机动车无过错的,则只需要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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