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四川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四川工伤死亡怎么赔偿的?
1、丧葬补助标准如下: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平均资。计算公式:该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乘以6=丧葬补助
2、供养亲属抚恤。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计算公式:亡职本资乘以40%=配偶抚恤。
2)其他亲属抚恤计算公式:亡职本资乘以30%=其他亲属抚恤
3)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亡补助。标准如下:
次性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
二、工伤死亡如何索要赔偿?
工伤死亡申请和赔偿流程如下: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伤,有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鉴定,然后由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伤职个应在事故后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伤认定,拿到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3、如果单位没为职交伤险:由单位按《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赔偿,申请伤认定和劳动能鉴定的程序同上。
4、关于申请伤认定和索要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因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
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
5、一次性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留薪期内因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
同时还有,级四级伤残职在停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规定的待遇。
因此如果是在四川地区因工死亡是可以获取死亡补偿金的如果是在工作中因为他人或者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的死亡,是可以索要赔偿金的,而死亡赔偿金就包含了丧葬赔偿金,还有死者亲属的抚恤金等等。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死亡,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申请赔偿。
相关内容:个人申请工伤需要注意什么
职工在工作中都是兢兢业业为公司服务,但是在漫长的服务过程中总会有受到伤害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长期出差或从事高危行业同事。如果发生了此类情况,就需要进行个人工伤申请了,那么个人工伤申请究竟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本文将为您作出全面解答。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二、申报工伤的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一)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受伤害职工必须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200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情形。
四、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工伤申请的程序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和诉讼。
了解了以上四点,您是不是对个人申请工伤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呢?感谢您阅读本文,同时希望本文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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