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事实婚姻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律不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相关阅读:如何判断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判断标准: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没领结婚证不算事实婚姻。只有在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我国法律
律师说法 民法典中不存在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目前对事实婚姻已经不再承认。只是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
律师说法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也依法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我国在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