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未成年人非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未成年人非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非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监护人的权利包括: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的义务:
1、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
2、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二、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1、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2、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3、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有抚养权一定有监护权。
五、请求撤销监护权的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义务一直的孩子完全取得民事行为能力之后,如果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父母没有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其他有关部门也可以请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但是父母被撤销监护权后,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新加坡留学监护人行使哪些职责
在我国出国留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我国为了保护相关的留学人员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安全,特制订了出国人员监护人制度来保证这类人的安全。那新加坡留学监护人行使哪些职责呢,下面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监护人等于寄宿家庭吗?
监护人和寄宿家庭是两个概念,两种角色,并不等同。监护人负责全年照顾孩子的学习生活,寄宿家庭提供住宿和餐饮,帮助孩子融入英国文化,练习英语,通常并不承担监护权。
孩子每个假期都可以去不同的寄宿家庭住,体验不同地方、不同家庭的生活,但监护人通常会自始至终跟进孩子的情况。更换假期的寄宿家庭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更换监护人则往往会导致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首先,这样安排的话,寄宿家庭是否尽职尽责是很难监管的,学生如果对寄宿家庭不满意也很难更换。就像专车司机不应该做监护人一样,寄宿家庭也不应该成为监护人。监护人应该是一个独立的角色,代表父母和孩子的利益来监督和管理学校、寄宿家庭、司机等各方的工作。
再者,监护人的工作非常繁忙,从联系宿舍老师到带学生看病就医,事无巨细都要亲自出面。寄宿家庭的主人则往往只是在业余时间接待学生,再额外要求他们做监护人并不实际。
因此,家长选择监护服务时,最好选择监护人与寄宿家庭权责分明的公司。每个角色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工作才能做到最好。
二、监护人的职责
1.家长和学生应首选寄宿中学,家长选择监护人时最好选择学校或教育局推荐的监护人选,这些监护人长期从事代理监护工作,经验丰厚,可以为学生留学提供较妥当的安全保障。
2.学生如果寄宿当地家庭,监护人一般应由寄宿家庭的家长担任,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离学校较近的监护人,以便发生紧急状况时,监护人迅速做出反应。
3.注意监护人同一阶段监护学生的数量,如果监护学生过多,则不太适宜选择。
4.家长应与监护人建立24小时畅通的沟通渠道,并与监护人保持较高的沟通频率,以切实掌握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态,同时,家长在学生出国前应建立一些留学安全应急预案。
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对这类人群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规定这类人群应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相对安全。建立与国内监护人的沟通机制,确保留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份信息能够及时的反馈给国内。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相
律师说法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监护人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健康、保护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不受损失;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侵害被监护
律师说法 继父对继子女不一定有抚养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