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厦门怎么规定的?

2022-06-15来源:网络118 人看过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待遇厦门怎么规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待遇厦门怎么规定的?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可以问当地劳动部门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确定的护理等级的百分比。

4、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是要定期调整的。

二、在厦门认定工伤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待遇如上所述,包含的内容和项目种类也是比较繁多的,认定工伤时间是有限制的,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单位可以申请工伤人员,一年内员工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由劳动机构组合专家,对劳动者的工伤等级进行确认,出具工伤认定书,再进行赔偿。

相关内容:个人申请工伤需要注意什么

职工在工作中都是兢兢业业为公司服务,但是在漫长的服务过程中总会有受到伤害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长期出差或从事高危行业同事。如果发生了此类情况,就需要进行个人工伤申请了,那么个人工伤申请究竟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本文将为您作出全面解答。

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二、申报工伤的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一)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受伤害职工必须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200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情形。

四、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工伤申请的程序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和诉讼。

了解了以上四点,您是不是对个人申请工伤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呢?感谢您阅读本文,同时希望本文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原工资待遇不

  • 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工伤鉴定后是根据对方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 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后遗症休养期工资待遇是什么?原工资待遇不

      2022-06-14 阅读:210
    • 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22-06-14 阅读:152
    • 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鉴定后是怎么赔偿多少钱?工伤鉴定后是根据对方

      2022-06-14 阅读:126
    • 工伤断了一个指头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断了一个指头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断了一个指头怎么赔偿?工伤手指断掉一节的赔偿要

      2022-06-14 阅读:159
    • 最高院工伤认定时间怎么规定的?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最高院工伤认定时间怎么规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最高院工伤认定时间怎么规定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时

      2022-06-14 阅读:158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