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婚6个月子女抚养权归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夫妻离婚6个月子女抚养权归谁?
归女方所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什么条件离婚男方可以获得抚养权?
(1)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双方先进行协商,女方不同意让孩子随男方生活,在下面的情形下,法院会判决抚养权归男方:
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男女双方可以商量孩子只由其中一方来抚养,也可以约定由两人轮流抚养。谈不妥的,男方满足下面条件的,法院可判决孩子随其生活:
1、男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
2、孩子一直随男方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有不利的影响;
3、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男方并没有其他孩子;
4、孩子随男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夫妻俩离婚了,6个月的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年纪在两周岁以下,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要能够证明女方不存在抚养孩子的条件,无法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孩子的年纪在两周岁以上,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轮流抚养。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
首先写明标题非婚生子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起诉书,其次,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现住址以及身份信息等,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和申请人签字,以及起诉的时间。下面是一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起诉书
原告:甲,男,汉族,生于 年 月 日,住 。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乙,女,汉族,生于 年 月 日,住 ,身份证号 ,系原告的母亲,电话: 。
被告:丙,男,汉族,生于 年 月 日,住 ,身份证号: ,系原告的父亲,联系电话: 。
案由: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抚养费648000元;并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教育费、医疗费等;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乙同被告于2010年4月在 经人介绍认识,然后双方开始过着同居关系的生活,乙同被告于2012年1月2日在 人民医院生育一子,取名为甲。原告与被告是父子关系。原告没有满月时,原告及母亲便返回 生活。
原告的抚养费从2012年2月13日----2013年11月11日均由被告承担。从此以后被告没有给过小孩任何抚养费用。2013年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商量原告的抚养费时,原告母亲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被告置之不理,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决如上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南京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财产怎么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南京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财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南京新婚姻法2022关于离婚有什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南京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南京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