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住所、地址、联系方式;
2、合同的标的,标的的数量、质量;
3、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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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可以双方约定,不能单方面决定。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法定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
合同有变更的,变更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已就修改事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然后写明合同变更原因,同时明确写明主合同的内容,以及在其基础上所做的变动,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最后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1、主体称呼不同,施工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与发包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与定做作人; 2、工作内容不同,施工合同中内容是施工、设计、勘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