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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1、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1、类型不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包合同则不是明确规定的一类合同,内容上综合了几种不同类型
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 1、定作合同是制作人根据定作人的相关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1、质保期一般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一般是2至5年; 2、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可以当事人自主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