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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般情况下,老公分居离婚的,那么女方可以先和男方进行协商,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债务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女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
分局五年的离婚情况具体如下: 1、分居5年,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2、双方可以先对财产、债务和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一、协议
夫妻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协议。建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时间短,费用低。因为一方有欺骗行为,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