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签订离婚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签订离婚协议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2、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当中的内容需要包含抚养权,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分割,如果有赠予财产的话,需要在协议中注明,赠与财产在协议生效以后,一般是不能够再进行撤销了。
离婚当庭补交财产费用的诉讼费吗?
一、离婚当庭补交财产费用的诉讼费吗?
离婚财产分割后有可能需需要补交诉讼费,这是由于法院受理案件时,只是初步收缴了一次诉讼费,审理结束后,一般会再次核算一下是否需要补缴或者是退还诉讼费。需要补缴、退还诉讼费的情形如下: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二、离婚诉讼费的缴纳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啊,双方对财产协商一致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向法院发起起诉。向法院发起起诉之后,法院会收取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具体的诉讼费用是按照财产的具体总额度分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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