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对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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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有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它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后,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
律师说法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已延长为十八个月,期限的起算时间是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其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一般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
律师说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支付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如发生结算争议,双方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对争议工程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