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商业保险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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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合同条款冲突的认定方式: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对相冲突的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后认定; 2、当事人也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就相冲突的条款进行解释后认定; 3、如果当事人无
律师说法 合同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为无效条款。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必须保证合同的签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