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的,应当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其暂停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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