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的,但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侵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阅读: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乘人之危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
律师说法 根据本讲违反法律任意性规定并不会构成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订立合同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违反法律、行政法
律师说法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受损害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