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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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合同纠纷需要的资料: 1、能够证明合同纠纷各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应资料。 2、能够证明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3、如果涉及损害赔偿,还需要提交损失数额的依据及
商标权质押所需资料如下: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