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赠与与放弃继承权协议需要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紧接着就是关于赠与或者是关于放弃继承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并不是视为对他人的赠与,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
实践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一)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二)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就已经被分割完成,如果其他人想要再分割的话,那么将要耗费较大的功夫,并且对其他未弃权的继承人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在遗产处理之后要求分割遗产的,将不再享有继承权。最后,虽然放弃遗产继承是个人权利,但是权利一旦被放弃,就很难说重新拥有。所以,要是确定放弃继承财产的,最好是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不管是签订赠予协议还是放弃继承的协议,都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也必须是属于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协议,否则的话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放弃继承的话,需要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
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继承顺序是什么?
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但没有硬性规定抚恤金就是遗产,可以平分,但从个人情感来讲,应该多份给照顾老人的人一些老伴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公务员死亡后抚恤金发放顺序先是配偶,然后父母子女,然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属,
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1、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综上所述,公务员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作为家属,除了拿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赔偿费用外,还可以领取一般抚恤金。这笔钱是死者的财产,可以当做遗产处理。死者的配偶可以优先拿到这笔钱,子女及父母也有权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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