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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离婚要不要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彩礼应当退还: 1、彩礼的给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双方最终未结婚,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最终法院
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彩礼应当予以退还。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基础,以离婚为前提;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给付人
在我国学界上彩礼属于谁的有以下观点。1、彩礼属于娘家人。彩礼是男方家给的女方家父母的,彩礼是否返还根据女方家父母而定;2、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女方家接受后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