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2-09-27来源:网络109 人看过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前提条件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义务先行作出履行还是同时作出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中止履行合同而寻求法律救济。

(二)行使权利主体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而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三)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根据是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而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是一方声明不履约以及债务人在准备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约。

(四)时间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这是因为,如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择期可以根据期限规定进行抗辩,不必援用不安抗辩权。而在预期违约中,违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五)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导致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即可;至于由于何种原因所引起,在所不问。而预期违约的成立要求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六)法律救济方法不同

在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先行履行一方的救济方式是该权利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则规定在对方不提供履约保证时,债权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置对方的提前毁约于不顾而继续保持合同的效力,以等待对方在履行期届至时履约。

二、抗辩权种类有哪几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四)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规定,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抗辩权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

一、抗辩权是相对权还是绝对权

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诉讼时效抗辩权行使中有哪些限制?

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2、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抗辩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

效的规定,但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了除外规定。这是因为前两种请求权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则将使民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3、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原则,且不利于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4、义务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二审提出的,不予支持。

5、同一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即当事人约定对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某一笔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

6、在采取“提起诉讼”这一公力救济方式主张权利时,最高法院认为,权利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的,由于其请求保护权利的对象为法院,故只要其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或者口头起诉,就应认定其向法院提出了权利主张,诉讼时效中断,而无需等待法院受理。

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由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 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由于不安

  • 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盗窃罪与扒窃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盗窃他是一种范围比较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区别在哪

      律师解答 公共安全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主体的主观意图和行为产生的实际影响。公共安全罪强调的是行为可能导致的广泛危害后果,需要实际造成的危险结果;而妨查看全文

    • 合同诈骗罪与无权处分的区别

      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罪是刑事犯罪,适用《刑法》,涉及刑事责任;无权处分是民事行为,适用《民法典》,承担民事责任。若诈骗行为严重,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长期监禁和高额罚金。律师解答查看全文

    • 管制与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律师解答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三种不同刑罚,核心区别在于刑罚执行的方式、期限以及适用的情境。管制是在社区矫正,期限可长可短;拘役是在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期限查看全文

    • 商业房与住宅房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商业房与住宅房的核心区别在于其用途。商业房主要用于商业经营,如开设店铺、办公室等;而住宅房则专门用于居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了解这两者的区别有助于查看全文

    • 出借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贷行为中的角色互相对立。出借人是提供资金的一方,拥有债权;而借款人是接受资金的一方,负有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承担什么义务由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2022-09-27 阅读:101
    • 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安抗辩权的实施义务包括什么由于不安

      2022-09-27 阅读:104
    • 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盗窃和扒窃的区别是什么盗窃罪与扒窃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盗窃他是一种范围比较

      2022-09-27 阅读:110
    •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概念不同。一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

      2022-09-26 阅读:130
    •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条件是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条件是什么(一)

      2022-09-25 阅读:107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