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果买卖货运资格证什么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如果买卖货运资格证什么罪
买卖货运资格证嫌疑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证件罪的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以上四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构成该罪。
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为:
(一)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三、 伪造国家证件罪的严重情节有哪些
认定情节严重,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
1、是多次大量伪造证件;
2、是伪造重要国家证件;
3、是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
4、是给国家名誉造成损害的;
5、是有恶劣动机的,如为报复陷害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卖货运资格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对相关证件的管理规定,也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法条,只要实施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相关内容: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一、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也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
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
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二、签货运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
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货物包装要求。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
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此外,我们要注意的是,双方在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否则就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关于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的内容,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解决疑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应该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满16周岁
律师说法 房子已经签了买卖合同的,不可以违约,一方当事人违约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愿承担违约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律师说法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就是指购房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其内容一般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房屋面积、地址等基本信息; 3、房屋的具体价款、支付方式; 4、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