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二婚后离婚证一定要留着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二婚后离婚证一定要留着吗
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个人自行处理。 因为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还需要进行保留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用携带离婚证。但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再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公民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如果自己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可以与他人再次结婚。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处理中,再婚和初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时,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财产,但是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离婚时,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识别出来,较容易识别的有:房子、车子、银行存款等,难以识别的有:住房公积金、奖金奖牌、知识产权收益、公司股权等。双方可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司法实践中,财产分割一般有五项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第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所以不敢是初婚还是再婚,其实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只要确定了夫妻关系,那么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就都是一样的标准来区分,如果再次离婚,那么财产分割的标准也是一样的,因此要搞清楚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只有共同财产才能分割。
夫妻离婚时出示证据债务证据吗?
一、夫妻离婚时出示证据债务证据吗?
是需要出示债务证据的,诉讼离婚时,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偿还的,借条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证据。
1、书面证据。例如夫妻财产协议、银行存款单、欠条、家庭暴力派出所出警记录、悔过书等,书面文件证明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相关事实以及财产、债务情况。
2、视听资料。例如录音、视频,证明一方出轨、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
3、证人证言。包括单位证明和个人证明,用以证明婚姻存续期间某个事实,比如工资收入情况、邻居证明分居情况。
4、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最能直接反映案件基本情况,但需要相关证据进行佐证,相关事实对方自认或对方陈述对我方有利的事实可以不必举证。
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用还债吗?
不需要拍卖还债,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有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法院一般从公平分担举证责任角度出发,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三、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俩离婚时,需要出示婚内共同债务的有关证据,并不是婚内共同债务,不需要用婚内共同房子进行还债,债务归一方所有的,是由欠债的一方自行偿还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婚内共同债务,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