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武汉工伤伤残鉴定待遇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武汉工伤伤残鉴定待遇有哪些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二、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责任,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三、工伤认定申请表必须手写吗
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期间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治疗的待遇,工伤治疗的金额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确定,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但是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如果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相关内容:重庆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一、重庆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1、丧葬补助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需要注意:
1、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死亡之前的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死亡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亡待遇执行,如果是导致伤残的补助金包括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等项目,按照受害者具体的伤残的程度确定伤残补助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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