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儿媳是不是没有继承公婆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儿媳是不是没有继承公婆财产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
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偶儿媳怎样算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料,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
2、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关心、体贴老人。如送煤、做饭、打扫卫生、有病送医院进行护理等。
3、赡养老人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不论是生活上的照料,还是经济上的供养,必须是经常的、长期的,偶尔寄几次钱、做几回饭、看望几次,只能视为对老人有过帮助,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就有权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共同继承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
一般来说,儿媳是不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的,同时也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作为女婿,对岳父岳母同样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只有亲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为弘扬正能量,法律也规定了,丧偶儿媳在对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丈夫未立遗嘱遗产如何分配继承
一、丈夫未立遗嘱遗产如何分配继承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看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有则就按照协议或遗赠办理。若都没有,那么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死亡,遗产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可以依法分配,也可以协商分配。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公证继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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