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反诉裁定能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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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反诉条件: 1、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3、反诉的目的
律师说法 法院不立案,又不给书面不立案裁定书的,起诉的一方可以向该受诉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投诉,可以向当地检察院请求启动监督程序,也可以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请求法律监督。
律师说法 发回重审审理完毕后,还可以上诉,但前提是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原审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审是第二审,原审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重新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