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权变更对债权人一般没有影响。对于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其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不受干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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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效力是:股权变更登记生效代表在公法意义上股权变更得到确认,但对股权变更没有实质影响,实际上的股权变更生效取决于公司股权名册的变更。
律师说法 股权变更审计不是必须进行的。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被依法收购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出具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而股权转让时一般无需审计,按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即可。
律师说法 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一般不产生效力影响。股权转让协议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股权变更生效取决于公司股权名册的变更。股权变更登记代表在公法意义上确认股权变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