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偿,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完成之后,法院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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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律师费不属于破产申报的债权,破产债权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以及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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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宣告破产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经济损害的部分,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