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的审核认定实务是: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包括无担保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担保差额债权、代保债权、索赔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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