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抗诉不支持后可以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还可以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关阅读:对判决不服,如何申诉或抗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抗诉的前提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
律师说法 抗诉在抗诉期满前撤回的,裁判能生效。但是若在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抗诉的,需要经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若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
律师说法 抗诉的前提条件的规定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的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