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的性质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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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相互独立,股东个人债务应由股东自己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清偿股东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