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不带安全带扣1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在高速路上行驶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对乘车人罚款二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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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不系安全带的罚款规定:不系安全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一般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
私家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处罚是,罚款50元。但是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律师说法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机动车的乘坐人员或者是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不扣分。 相关阅读:不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