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判决书后多久才下来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争议判决书后多久才下来
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是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法院可以采用两种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其审理期限是不同的。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开庭后无论当庭下判决书,还是择日下判决书,都不能超过审限时间的规定。
尽管判决书的下达期限,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与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但在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案件极少,绝大多数案件是择日宣判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劳动纠纷判决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劳动纠纷判决后,按以下情形确定多久可获得赔偿:
(1)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要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支付赔偿;
(2)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要在6个月内执行。
发生劳动纠纷,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内容:劳动纠纷主要解决方式是什么
一、劳动纠纷主要解决方式是什么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
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律师收费是在当地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以律师与委托人的协商为主的。劳动纠纷的律师收费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 元~2000 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律师服务费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比例收费。 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律师服务费,也可根据需要计时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官司律师费并不是由败诉方承担,而是谁请的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可以理解为服务费,也就是谁要求服务,谁支付费用,但是劳动者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律师费的费用一并请求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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