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2022-10-30来源:网络100 人看过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股东去世后,如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负有个人债务的,以股东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子女继承股东财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过世股权怎么变更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

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般股东去世后的债务是会有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两种,但只要在公司出资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不用承担,但对于个人的债务就需要由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偿还,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只有借条的债务如何认定存在借款关系?

一、只有借条的债务如何认定存在借款关系?

仅出具借条的借款行为可能并不能认定债务关系成立,这是由于对方当事人可以抗辩借条虽然书写,但是却没有借钱给自己;或者也可以抗辩虽然债务关系存在,但是自己已经还清了所有的钱,此时债务关系归于灭。借条是书证,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物证。

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二、如何看待借条的证明效力?

借据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应当审慎审查借据的真实性。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但如果借条存在必要记载事项的缺漏、书写笔迹、材质凭肉眼即能看出异常之处等情形,借条持有人即债权人有义务进一步提供证据加以证实。

债权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债务人就其抗辩主张的债权受妨害或者受制约、债权已经消灭或者部分消灭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一般而言,借条作为直接证据,能够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借款关系的主要内容,但就款项交付情况,特别是金额较大的款项交付,应结合款项交付凭证加以判断。

如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应提供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如款项系现金给付的。如款项系现金方式给付的,债权人不能提供款项交付凭证的,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关经办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成立借款关系之后,需要及时的书写一张借条,并且在该借条中写明借款金额、利息计算等基本信息。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之后,双方之间只有一张借条的,其实该借条的证据效力不是很强,需要其他证据来加以补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律师说法 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

  • 哪些是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去认定共同债务

    律师说法 离婚认定共同债务如下: 1.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

  • 男方出轨,离婚后财产和债务如何进行划分

    律师说法 男方出轨,离婚后财产和债务进行划分如下: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由个人所有,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配,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欠条如何追讨债务

      律师解答 针对欠条追讨债务的问题,如果您持有有效的欠条,并且对方未按时还款,您有权利追回欠款。依据《民事诉讼法》,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准备查看全文

    • 隐瞒债权债务是不是欺诈

      律师解答 隐瞒债权债务不一定构成欺诈。若隐瞒的债务用于结婚准备,属共同债务;仅用于个人,则为个人债务。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涉及公私财物,且需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查看全文

    • 债权债务能分开转移吗合同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的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有第三人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让则需要通知债务人;再次,查看全文

    • 夫妻离婚之间欠的钱算共同债务吗

      律师解答 夫妻婚内所欠债务是否算作共同债务,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是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查看全文

    • 借条未到期债务人失联怎么办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对未到期借条的债务人失联情况,您不必过于焦虑。虽然对方失联,但依据法律规定,您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依据《民法典》规定,在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律师说法 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1.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

      2022-10-30 阅读:120
    • 哪些是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去认定共同债务

      律师说法 离婚认定共同债务如下: 1.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

      2022-10-30 阅读:104
    • 男方出轨,离婚后财产和债务如何进行划分

      律师说法 男方出轨,离婚后财产和债务进行划分如下: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由个人所有,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配,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

      2022-10-30 阅读:109
    • 离婚协议共同债务双方签了字后可以马上办理离婚证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协议共同债务双方签了字后可以马上办理离婚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协议共

      2022-10-29 阅读:116
    • 变更法人能不能逃避债务

      律师说法 变更法人不能逃避债务,当事人不会因姓名、名称的不履行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此外,法人

      2022-10-29 阅读:110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