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包括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包括什么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撤销监护权还能恢复吗?
父母等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后,可自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征求未成年人现任监护人和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可以委托申请人住所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对申请人监护意愿、悔改表现、监护能力、身心状况、工作生活情况等进行调查,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原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终止。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对撤销监护人资格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就要将监护人撤销进行重新指定,否则就有可能危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而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女人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给谁
一、女人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给谁
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属于女方的过错,但孩子抚养权判给谁不是依据婚姻过错来划分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考虑:
1、对于子女不足两周岁的情形,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判给父亲,随父亲一起生活。特殊情况主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等。
2、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且双方共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则要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法院如何判定出轨
(一)配偶一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二)配偶一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四)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五)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六)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七)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八)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九)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男女双方结成夫妻后,应该互负忠诚义务,但是一方婚内出轨,会直接影响双方的感情。所以无过错方觉得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的,就会去法院起诉离婚。婚内出轨并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的过错不足以被判决离婚,比如未与他人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又没有其他证据的,将难以被判决离婚。所以离婚时要掌握足够的证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情形都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监护人资格的撤销情形都有哪些1、
律师说法 会撤销死刑的情况: 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的; 3、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死刑复核期间出现新的
律师说法 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是: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为现役军人、男方为非现役人员且女方不存在重大过错不同意离婚时,男方不得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