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欠钱纠纷的案件中找不到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根据生效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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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拒不还款的,法院会直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是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如果
律师说法 已经强制执行了也可以协商还款,如果被执行人与执行协商一致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撤销申请。 对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