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2022-11-15来源:69 人看过

易轶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事|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是必须进行分割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形下男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存在共同长期生活或者共同生育子女的情形,法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判决,决定是否返还彩礼。
  比如在农村地区,许多人未达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摆过酒席,女方居住到男方家里,甚至双方生育了子女。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会一刀切要求女方全部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双方结婚时间很短,而且婚后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个时候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离婚,法官考虑到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请求。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彩礼是否返还,原则上没有特殊规定的话,已经结婚的,彩礼将不用返还。而因给付导致给付人一家生活困难的,属于特殊情形,虽然已经结婚,也应当返还。因此,对于这一点的掌握应尽量从严。这里的生活困难应该达到绝对困难的标准,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本文作者

易轶律师

预约易轶律师,获取专业意见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